正因为青少年比较容易受影响,所以,有些人呼吁传媒必须对青少年负责,改变其节目的某些内容——尤其是那些针对青少年的节目。 由于青少年是传媒庞大的消费群体,因此传媒网络应该树立正面的形象,以尊重他们。他们认为,一些节目模糊了娱乐表演和现实生活之间的界限。这些制片人知道,他们的观众还是小孩子,所以应该意识到观看“仿真”节目的青少年,也许不能把想象与虚构分辨开来。
但另一部分则持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自己在运用杂志、电视还有电影这些媒体来相互交流,加强和外界的联系。因而很自然的,传媒所树立的形象会对他们造成影响。比如,如果一个男孩子说他不愿意成为布拉德·皮特这样的人,那他一定是言不由衷。皮特以其完美的风度,帅气的外表,以及赚钱的天赋,诠释了当前“酷”的含义。
尽管如此,这些青少年坚持认为传媒仅仅是在传递信息,至于作为观众怎样对待这些知识则由他们自己决定。他们应该学会自己做出选择,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因为青少年的一些犯罪行为而去谴责娱乐圈内人士,这听来实在荒谬。电视并没有错。传媒也只是在表现文化,而不是造就文化。现在不应该再让传媒去当社会问题的替罪羊了。让孩子们理解所看节目的内涵并不是传媒的职责,他们的父母才应责无旁贷。孩子的父母和所在学校还应该投入更多的时间去制定明确的纪律规章。父母和老师才是青少年真正的楷模,他们带来的影响远远超过青少年从收音机里听来的或是从电影中所看到的东西。